市旅游局:严管旅游包车
2012-9-24 9:22:23北海旅游网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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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要求,全市各旅行社应严格按照公安、交通运输和旅游主管部门有关道路交通、旅游车辆管理的规定和《北海市旅游汽车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,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旅游汽车公司、车辆和驾驶员,签订旅游租车合同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安全保障责任。
通知强调,对承担单程出行里程超过400公里(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)包车任务的旅游、包车客运车辆,必须要求旅游汽车公司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员。对违规的旅游汽车公司及驾驶员,旅行社要及时提示、纠正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;经提示、纠正仍未改正的,要暂停其旅游运营活动并重新选取旅游公司,重新租用旅游客运车辆。
通知希望各旅行社加强对自身员工及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,提高从业人员的道路安全意识,明确相应职责,落实监督责任。导游在上团过程中,应时刻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,不要疲劳驾驶。进一步强化旅游行程和线路安排的安全评估,合理安排旅游行程,就近安排游客住宿,尽量不安排夜间行车,尤其是深夜。
为有效地落实通知精神,8月23日至10月31日,旅游主管部将与市交通运输、公安、安全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,对旅游汽车公司、旅行社及有关旅游景区进行明察暗访,加强督导检查,督促相关企业认真做好旅游租车合同的签订和相关安全要求的落实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、公安厅、旅游局、安全监督管理局在整治期间也将派出工作组,对各地开展旅游包车客运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,对工作不落实,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力的,将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。
2012.09.24 北海旅行社编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