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阳节冠头岭林区森林防火公告
2012-10-22 9:23:30北海旅游网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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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务院《森林防火条例》有关规定,为严防冠头岭林区森林火灾,现就重阳节(10月23日)期间冠头岭林区森林防火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冠头岭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,居民生活用火必须自行严格管理。
二、严禁进入林区人员携带任何火源,严禁任何人员在林区烧烤、吸烟,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。
三、在10月23日重阳节当天,由公安交警对冠头岭林区实行交通管制,森林公安负责配合,除执勤车辆和人力车辆以外,其他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林区,只能在林区外指定的区域进行停放。林区内冠岭山庄、普度寺等单位的公用车辆需出入冠头岭的,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颁发的通行证放行。
特此公告。
北海市人民政府
2012年10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