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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海传销日益猖獗,团伙阵容强大

2009-3-17 9:58:05北海旅游网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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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有这样一座城市,它被称为“传销大本营”。1998年4月国家禁止传销后,这里的传销活动一直暗流汹涌,从各地麇集于此的传销者,打之不散,逐之不去。这里曾发生传销者网吧抢劫杀人案,轰动一时;曾打掉非法经营额逾千万元的特大传销组织,上过《焦点访谈》。为打击这种“经济邪教”,当地成立“打击传销专业队”,与传销展开恶斗,至今“战斗正未有穷期”,胜负未卜。

在美丽的广西北海有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,他们不是来北海旅游观光的,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:串网,学习,学习各种骗人的技巧,然后用各式各样的谎言将自己的亲戚朋友同乡 同族 同学等五同骗到北海从事连锁销售—自卑运作传销。被用谎言邀约来的人称之为新人。新人:就是新喊来的亲戚朋友,一切都围绕新人展开,所有事情都避免于新人的接待工作冲突。没有新人怎么赚钱呢,你就是市场,你就是用户,你就是一切财富的来源。所有一切都依靠你的个人经历和习性全部开展说服工作。从你踏进北海的第一脚起,一切美好的伪装就会在你面前徐徐展开,等你参与进去了,带着新人也来参与说服工作之后,一切勾当就会浮出水面(某广东体系人参与后带朋友来参与之后,才明白是骗局,钱都不要了回家,)

 1998年4月,国家全面封杀传销,北海市的传销活动一度销声匿迹。1999年末,随着国内一些传销企业陆续获准“转型”,北海的传销死灰复燃,以“加盟连锁”、“特许销售”、“代理”等名义活动的传销体系相继进入,传销商品有“爽安康”健身器、“绿丹兰”化妆品、“刺五加”保健品以及服装等,“鼎盛”时期多达数万人之巨。不少原先荒草没膝、门可罗雀的小区人气陡升,西装革履的“事业伙伴”出出入入,摆卖副食品、蔬菜、传销印刷物和日常用品的摊档应运而生。尽管工商部门屡屡查处,但收效甚微,每天傍晚在马路上三五成群游来荡来的传销者成为城市的奇异“风景”。

    2000年,北海市新的党政一把手上任,传销带来越来越多的扰民、抢劫、盗窃等治安问题,引起了新任领导的重视。在“北海不能成为传销者乐园”的督令下,执法部门开展了全面清理,传销蔓延的势头得到扼制。在大批传销者被遣返的同时,更多的传销组织“化整为零”,他们由原先数百人集中某个小区居住、集体上课变为七八人一群、十来人一伙,分散租住在城郊结合部的村民家中,以“家庭授课”方式活动,给执法带来了许多困难。

    北海市对传销采取“捣窝点、抓骨干”方法,一般参与者经教育后予以遣散,但这些人或执迷不悟,或无脸返乡,往往散而复聚,清理活动成了“拉锯战”。位于城郊结合部的“皇都花园”是一个空置多年的小区,成为传销人员顽固盘踞的窝点,专业队曾数十次清理,仅今年以来就不下15次,一轮轮的扫荡,几乎都是执法人员前脚刚走,传销者后脚又来。在今年8月4日的清理中,出现了令人瞠目的一幕:传销人员示威性地唱起流行歌曲《从头再来》;8月6日,当执法人员杀“回马枪”时,果然又查获200多名传销者。

    专业执法队处处掣肘

    传销屡打不绝,成为北海的一个“难症”。非典期间,与传销的“拉锯战”陡然严峻:广东等地的传销体系被驱赶到北海,外地客车将他们集体拉到北海市中心驱赶下车后逃之夭夭,为隔离这些从疫区来的人,北海市的执法部门被折腾得手忙脚乱,神经兮兮。为保证有效防堵,并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,北海市决定分别从工商、公安部门抽调专人,成立了一支打击传销专业执法队。

    打击传销专业队显示出一定的优势,如传讯传销骨干,防范传销者煽动闹事,对涉嫌违法人员当场刑拘审查或给予治安拘留。但由于法规滞后,在具体执法过程中,仍然遇到诸多障碍。

    专业队对传销普遍采取“捣窝点、抓头目,遣散一般人员”的策略。成立几年来,打掉近百个传销窝点。但由于传销组织“化整为零”,活动诡秘,其头目一般另外藏身他处,而且耳目众多,使得专业队常常扑空。记者曾多次随队行动,有时明知道某处民居里躲藏着传销人员,执法人员在门外却无可奈何,因为无权破门而入搜查。

    出租屋管理漏洞,为传销人员提供了“藏身之所”,它们位于城郊结合部,没有物业管理,辖区派出所鞭长莫及,成为管理空白。一些市民、村民贪图利益,以“临时租赁”为由,不办理手续将私房租给传销者,遭遇清理则以不知情逃避处罚。今年7月份,执法队捣毁市郊的一个传销窝点,竟是村支书的私宅,4层楼房藏匿了30多名传销者,一楼是主人开的小买部、两部电话、还有两张台球桌,为传销人员提供了娱乐、通讯和生活条件。按公安部《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》,利用出租屋从事违法犯罪行为,可处以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。但对这样一个传销窝点,女主人却以“根本不知道对方搞传销”,执法部门无法查证月租金数额,难以处罚。 

    最让执法人员无奈的是从“背后”打来的冷枪。清理传销使一些出租屋主利益受损,他们不仅不配合,还百般阻挠,个别老干部利用关系给执法队施加压力。2002年,在执法队频频出击清理传销时,北海市公安局督查室连续接到10多封“群众来信”,控告民警“执法粗暴”,“非法没收、烧毁传销人员的私人物品”。一位负责人无奈地说:打击传销最有效就是铲除其活动条件,私房业主却为他们提供条件;现在电讯公司在一些空置小区安装众多IP电话,明知道专供传销者“邀约”使用,我们却无权处置。

    今年以来,北海市打击传销专业队对传销窝点有记录的清理达近30次,共遣散传销人员4000多人次。执法部门租用车辆将传销者送到数百公里外的钦州或南宁,每次费用不菲,使他们更担心的是组织严密、受过“洗脑”的传销者中途集体闹事,或引发其他事端。北海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说,传销者成份非常复杂,受蒙骗的有农民、城镇居民、退伍军人,还有不少大中专学生,从性质上说属于“人民内部矛盾”,大部分人是受害者,从执法角度应给予同情,如果在清理和遣返过程中发生群体事件或人员伤亡,执法人员难以承担责任。 

    法官的无奈

    2004年4月,一个特大传销案在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:北海市民众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总裁赖泽平犯“非法经营罪”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,罚款50万元。他的12名“事业伙伴”也分别被判入狱一年两个月至两年。

    这一传销案的判决引起了不少人的异议,一些人认为刑罚过轻。这一案件影响巨大,“荣登”央视《焦点访谈》,“总裁”赖泽平在传销界赫赫有名。34岁的他是江苏某大学的哲学系毕业生,能说会道。1998年8月,他和一些同学、朋友在珠海成立“珠海民众企业有限公司”,自任总经理,从事传销。1999年5月,“民众企业”在珠海受查处,赖泽平“移师”北海,注册成立“北海市民众经贸发展有限公司”,继续从事传销活动。警方捣毁“民众公司”总部时,当场扣押现金140多万元,小汽车4辆。在侦破这一特大传销案后,警方专门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其复杂的财务情况查明,从1999年4月到被抓获时的2001年3月,北海“民众公司”共发展下线3334人,收取“加盟费”1430多万元,获利730多万元。

    但赖泽平从入狱伊始直到判决都不承认自己从事的是传销活动,而是一种“与国际接轨的营销方式”,对“非法经营罪”拒不认账。由于这一传销网络巨大,层级众多,对13名被告人个人“非法经营”和“非法获利”的数额难以认定。按照法律,“非法经营罪”量刑在5年以下。一位主审法官说,他们是根据公诉方提供的证据作出这一判决,由于传销行为没有法定罪名,以“非法经营”论处,属于“口袋罪”,尺寸很难把握,如果证据不足以重判,二审纠正的责任难以承担。

    2002年至今,北海市被治安拘留的传销“上线”、“家长”近百人,有近30名骨干被判刑,刑期均在两年以下。原因之一就是侦查阶段取证困难。按规定,“非法经营罪”治罪标准为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非法获利1万元以上。以传销“爽安康”健身器为例,每人交纳3900元,追究一名“上线”,至少要找到13名由其发展的“下线”提供证据,传销者流动性大,活动隐藏性强,团体不定形,要找到这么多证人谈何容易!因为公安机关侦查“证据不足”,造成逮捕、公诉、判决整个司法链不能衔接。这种情况在近年出现的“网络版传销案”中尤为突出。2003年8月,北海市打掉一个“全球教育网站”传销体系,它打着推广学习英语的名义,实行会员制,入会者交纳1360元,传销物为网站的“电子商务包”,交款入会、发展“下线”、提成分配均在网上进行,两名犯罪嫌疑人半年左右就发展成员820人。此案侦破后,北海市两名犯罪嫌疑人的“上线”、广西某厅一名干部给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写信,辩称自己的从事的不是传销活动;外地一些高校教授看到有关报道后,致电北海市公安局质疑案件定性,给执法机关形成巨大压力。

    一位不愿披露姓名的法官说:传销案判决,另一个难题是对“非法经营罪”是否“情节严重”的判断。“非法经营罪”属于“情节犯”,必须“情节严重”才构成犯罪,而“情节严重”的基本依据是“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巨大”,还要考虑是否“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”。在一些传销案的审理中,传销头目就声称自己的行为没有给国家造成任何损失或其他后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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